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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欺凌 共筑安全防线——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中心小学劲松分校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来源:教育头条 | 时间:2025-06-11 11:20:26

导读:为了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安全,2025年6月10日垂杨柳中心小学劲松分校邀请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戴宜航检察官走进校园,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关于防范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为了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安全,2025年6月10日,垂杨柳中心小学劲松分校邀请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戴宜航检察官走进校园,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关于防范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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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宜航检察官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使师生初步了解了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职能,涵盖普通刑事犯罪、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等十大业务,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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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欺凌案件中,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为受害者的权益发声。

戴宜航检察官用真实案例向学生介绍了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和途径。他说:“校园欺凌,是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具有空间延展性、时间连续性、结果伤害性和主观恶意性等特点,严重威胁着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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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宜航检察官告诉孩子们判断校园欺凌,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受害者的主观感受以及行为后果。欺凌行为与打闹嬉戏不同,前者是出于蓄意或恶意,而后者则没有恶意的心理特征;如果自己感到被冒犯、被侮辱,且不希望这种行为发生,这可能就是欺凌,或者打闹行为超出限度,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或身体伤害,这种行为就转化为了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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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不良行为也成为了校园欺凌的新形式。如网络暴力、传播不良信息等,这些行为同样会对学生造成严重的伤害。这警示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不良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防范校园欺凌,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戴宜航检察官希望孩子们都要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应谨慎在网络场合发表言论,避免分享过多个人信息,保持稳定的心态,遇事不慌不怕,及时寻求帮助。家长和学校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培养同理心和社会责任感。学校应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戴宜航检察官还为师生普及了《刑法》的法律知识,如共同犯罪、从犯、抢劫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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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欺凌,需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家校、师生携手共筑安全防线,用爱与责任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校园成为孩子们快乐学习、幸福生活的乐园。










编辑|王  灿

校对|刘佩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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