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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荣贞:多元 · 个性 · 高位 · 均衡:集团化办学的“海淀实践”

来源:《中小学管理》2023年第11期 · 本刊视点 | 时间:2023-11-15 11:02:49

导读:北京市海淀区经过持续20余年的实践探索,形成“多元、个性、高位、均衡”的集团化办学样态。海淀的集团化办学经验可以凝练为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教育发展新格局;二是健全体制机制,激发集团化办学活力;三是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完善支持保障;四是搭建共享平台,促进教育集团共融共生;五是创新质量评估,引领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主任杜荣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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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是优化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求、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集团化办学的先行者、拓荒者,北京市海淀区早在2000年就开始了集团化办学的探索实践,经历了“开拓创新、实践探索(2000-2011年)”“行政主导、快速发展(2012-2018年)”“政策规范、加大支持(2019-2021年)”“激励导向、培优提质(2022年至今)”四个阶段。经过20多年的实践探索,海淀区集团化办学实现了多元、个性、高位、均衡发展。截至目前,海淀区共有40个教育集团,涉及120余所中小学、179个校址,24.8万余名学生在教育集团内就读,占公办中小学在校生的79.1%。梳理海淀区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思考和经验,可以总结为五个方面的路径策略。


加强统筹规划,构建教育发展新格局

海淀区是北京市教育大区,也是教育强区。海淀教育体量大,基础教育办学规模位居全市之首,全区有中小学(幼儿园)405所,在校生40万人,教职工规模达4.29万人,呈现出教育整体质量高、学校类型门类全、办学样态多、办学成效影响广、教育资源多且社会期待高等特点。但海淀教育在保持高位发展的同时,内部还是存在“南强北弱”的差异。为促进海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破解南北差异、片区内择校热等问题,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区域教育治理体系,以推动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改革为抓手,依据“南北同步,筑巢引凤”的思路,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推动海淀东西南北中各区域教育突出特色,更加均衡。

基于此,海淀区在2000年开始启动集团化办学,以中关村第二小学承办上地实验小学,五一小学合并永定路一小、二小,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承办蓝靛厂中学等为标志,拉开了海淀区集团化办学的序幕。这期间,我们整合资源,调整布局,通过承办、合并、建立联盟等方式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海淀区集团化办学在管理体制上采用多种模式,呈现出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良好局面。其中有多个校区成为一个集团,实施统一管理;也有多个法人机构,实现一个法人一体化管理;还有集团内部既有校区又有独立法人学校等。2019年,我们从区层面出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海淀区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从多方面对集团化办学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至此,我区集团化办学逐步走向规范,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022年,为进一步考察我区集团化办学实效,总结成果,提炼经验,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我们全面开展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实行标准引领、以评促建,使得海淀区集团化办学走向培优提质阶段。海淀区集团化办学20余年来,全区教育质量一年一个新台阶,逐步形成“中部示范引领、北部跨越发展、东西两翼齐飞、南部内涵提质”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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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制机制,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

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是推动教育集团内涵式发展的关键核心。我区2019年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建立清晰的管理架构、规范的运行机制、创新的人事管理,解决集团化办学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为集团化办学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不断激发办学活力。2022年10月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海淀区密集完成一系列中小学集团化布局调整,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全面提高了集团化办学质量,走向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具体而言,海淀区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建设有四大基本措施。

第一,强化党建引领。教育集团要始终坚持高质量党建引领,以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制度引领、骨干引领全面促进集团各成员校发展,引领教学高质量发展。为此,海淀区出台了《海淀区关于党建引领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探索新时代区域教育集团党建工作模式,按照隶属关系、法人单位情况和办学实际,合理设置教育集团党组织。在此基础上,海淀区进一步明确了集团总校党组织的职责定位、权责边界,加强集团总校党组织对成员校党建工作的领导或协作指导,促使各成员校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保证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创新了集团总校党组织领导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通过理念共享、机制共建、人才共通、业务共研等方式优势互补,共绘育人同心圆,推进集团化党建与集团化办学有机融合。

第二,健全集团组织机构。教育集团的内部组织机构发挥着重要的统摄作用,统筹集团各项事务的全面发展,主要包含“同一法人一体化管理”和“多法人联合管理”两类组织架构。对于同一法人一体化管理的教育集团,海淀区进一步健全了集团管理架构、权责划分、内部行政和教育教学运行机制,加强了分校区队伍建设,强化分校区管理责任。对于多法人联合管理的教育集团,海淀区支持设立由集团总校和成员校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理事会、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明晰集团化办学内部法人学校主体责任,充分尊重法人学校办学自主权,本着“和而不同,彼此尊重”的原则,妥善处理好集团总校与成员校的责权关系,支持集团总校设立集团办公室,加强教育集团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第三,完善集团内部管理机制。教育集团内部管理机制是教育质量提升和集团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海淀区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集团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处理好集团统一管理和成员校个性化发展的关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由集团总校牵头,定期研究并审议集团发展规划、共享课程的研发与实施、教育教学资源统筹、干部教师的调配与研修、学生一体化培养等工作;支持教育集团通过加挂集团校牌,制定集团章程、年度规划、学期计划等方式,加强统一管理;支持利用信息技术,搭建远程管理和交互平台,提高集团管理效率。

第四,创新集团人事管理机制。我们通过推进教育集团人事管理工作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形成集团发展的内生动力。海淀区统筹集团干部岗位职数管理,依据集团内成员校的办学规模以及集团总校派出的干部和骨干教师数量,适当增加了集团总校管理干部岗位职数、总校教师编制和引进人才数量,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海淀区在人事管理中采取了教育集团统筹协调与法人学校聘任相结合的方式,集团内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向跨校任职、兼课、指导的干部教师倾斜。


设立专项经费,加大集团化办学支持保障

为保障集团化办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升教育集团办学品质,激励学校、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海淀区设立了集团化办学专项支持经费,用于教育集团人员使用、干部教师交流、教育教学改革、绩效工资改革、绩效奖励激励等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并且出台《海淀区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支持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教育集团经费使用。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的设立,意在从集团整体发展考虑,根据集团发展规划和战略,选择急需提高的领域重点支持,也就是在集团总校指导下,有效提升成员校办学品质。

海淀区每年拿出2个多亿的专项资金支持集团化发展,区教委对集团化办学支持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加强过程性管理。专项经费按照总额控制、集团内部调剂的原则,由集团总校统筹支配,支持集团不断完善办学体制机制,扩大资源统筹利用,鼓励干部和教师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促进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共享先进办学理念,加强教育教学共研,拓宽人才培养空间等。在经费使用中,我们鼓励集团把经费投入到集团内涵建设中,优先考虑集团成员校需求,保障学校品牌建设、优质课程开发、教改实验项目的探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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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共享平台,促进教育集团共融共生

一是促进文化融合与特色发展。集团化办学要充分发挥集团总校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凝聚发展共识,以先进文化引领集团内涵发展;注重集团文化的开放性、包容性和互动性,加强特色传承和优势互补,推动集团内各类文化资源合理流动,形成兼容并蓄的文化氛围,打造丰富多元的教育生态。例如:万泉小学教育集团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以“幸福万泉”为价值引领,凝练形成了集团“营造绿色教育生态,传递教育幸福”的办学理念,构建起自然、和谐、美好、多元、可持续发展的适合师生共同成长的教育生态系统,形成了“人人有追求,人人感受幸福,人人传递幸福,人人得以发展”的万泉独有的幸福文化。目前,万泉小学教育集团逐步实现了多校区办学理念、校园文化的深度融合,集团总校在发挥集团文化影响力的同时,积极帮助集团各校提炼原有的文化特色,使各成员校既各美其美又美美与共。

二是加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为加强集团化办学资源统筹,海淀区注重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共享内外资源,做好政策集成和资源倍增,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首先,发挥集团总校优势,共研课程建设,形成共享课程群;其次,共促教师交流培养,形成专业研修共同体;再次,共助学生成长,打造横向联合的学生一体化培养路径和纵向贯通的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拓宽学生学习空间和资源。例如:作为海淀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创新举措,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集团构建了全国首个教研部门引领中小学集群发展的新样态。集团积极发挥总校的专业优势,采取“学校发展”“教学提质”“课程建设”“教师发展”“学生培养”一体化发展战略,引领成员校特色内涵发展。四年来,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集团建构了丰富可选择的集团共享课程群,形成了分层分类的教师研修体系,成立31个名师工作室赋能教师课堂教学提质,通过一体化联合教研有力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使各成员校都得到了长足发展,办学特色逐渐显现。


创新质量评估,引领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

在我区集团化办学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我们就一直在思考,如何检验集团化办学的效果,了解各学校集团化办学中的问题和困难,助力我区集团化办学科学培优提质发展。于是我们在2022年启动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估工作,联合首都师范大学团队研制海淀区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出台《海淀区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估管理办法》,从健全集团管理架构、深化集团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加强集团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集团文化建设以及集团化办学成效等6个维度19个细化指标,对集团化办学进行全面、科学、立体的评价,从直观的评判转为量化的评价。在评估实践中,我们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既考察集团总校在带动成员校提高办学质量过程中的努力和付出、资源输出情况,也考察成员校办学质量提高情况、办学绩效成果,做到评估科学精准。为提高集团学校参与评估的积极性和利用评估结果的实效,海淀区将质量评估结果和资金支持挂钩,发挥激励性作用,体现优劳优酬,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下一学年度集团资金支持。未来,评估结果还将应用到集团化办学动态退出机制,引导集团学校积极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激发办学活力,促进培优提质。

海淀集团化办学在优秀办学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共享等方面发挥了卓有成效的辐射作用,实现了全区生源分布更加均衡,培养了一批优秀后备校长,切实提升了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解题”思路和地方智慧。在集团化办学实践中,如何更好地处理好集团学校“同质化”和“特色化”发展的矛盾,如何把握好集团适度发展的规模,如何深化集团化办学理论研究和专业指导,仍是我们面临的实践难题。

集团化办学是一项长期工程,海淀区将围绕建设教育强区的远景规划,不断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打造具有海淀特色的集团化办学范式,推动集团化办学向着学术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面向未来,海淀区将不断完善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估,更科学、更精准地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探索建立“动态进入、加速孵化、动态退出”的良性运行机制,激发办学活力,促进集团化办学可持续发展;梳理凝练集团化办学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持续的海淀实践范式,推动集团化办学再上新台阶。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编辑 | 王平 张心惠

校对 | 刘佩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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