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布
导读:西城区刚刚公布了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政策。今年五类人群可以进入西城入读小学。
西城区刚刚公布了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政策。今年五类人群可以进入西城入读小学。
小学入学条件
1.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即“有房有户”家庭;
2.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
3.实际居住在西城区的本区单位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
4.实际居住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工作并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条件的适龄儿童;
5.取得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西城区就读批准书》的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方式
寄宿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道寄宿学校入学,寄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校公示。
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若在学区有学区派位入学计划,可自愿选择报名参加,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结果,派位结果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片区内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和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登记材料。每名适龄儿童只到一所学校登记。
学校根据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在学区或相邻学区协调入学。入学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以《新生登记入学通告》的形式张贴告示。
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集体户籍、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等其他适龄儿童,在全区范围内按计划派位入学。派位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民办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有招生资质和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同意并报区教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初中入学条件
1.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初中入学方式
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升直升本校初中,由所在学校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升学手续。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全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全区范围内填报入学意向,按招生计划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录取。派位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特色校招生
图和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到特色学校报名,特色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对口直升入学
符合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依照规定的直升比例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入学。派位结果在毕业学校公示。
学区登记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在学区内自愿选择一所具有登记入学招生计划的初中校申请登记入学。申请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学区派位入学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并未被其他各种入学方式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初中入学学区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入学意向,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入学,派位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民办学校招生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具有招生资质和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在招生学校公示。
特别说明
1.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2.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且属西城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及有突出贡献人员子女,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在学区内按计划派位入学;
3.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并在全区范围内派位入学;
4. 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可就近就便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
5. 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超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其入学方式与其他适龄儿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