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是怎么涨起来的
导读:教师工资,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工资,历经无数的变革、调整,如今终于尘埃落定。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这无疑给当前的330万乡村教师带来了希望,也增强了他们留在乡村支教的信心,使他们能够一心一意教书育人,真正做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其实,早在去年6月初,国务院就已经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16)》要求各地一定要依法保证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并按规定解决好社会保险、医疗、住房等问题。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一点在《教师法》中,早已有明确规定。遗憾的是,自《教师法》颁布至今,20多年了,这一规定在一些农村地区仍然没有得到落实。
一位工作了13年的乡村教师抱怨到“每月领到手里的工资是3000多元,上1167元的房贷,一家人加上老人,我觉得自己已经活不下去了,整天只想着怎么挣钱,无法安心工作”。尤其是一些农村男老师,抱怨说“如此低的工资,连媳妇儿都娶不上”。
现在很多农村教师的工资确实很低,赶不上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而早在上世纪30年代,中小学教师的平均月薪就分别为120银元、30银元,大学教师平均月薪为220银元,教授为600银元,与国民政府部长基本持平。这是因为自1898年京师大学堂创建以来,中国的教育就开启了现代学制,教师成为一门职业,像现在的教师一样,由国家发放工资。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就格外重视教育问题,提出小学教师的工资必须是当地生活水平的两倍以上。
抗日战争期间,汪伪政权统治区的教员工资较少,每月薪金只可买米6升,且有时中断,教员生活十分艰辛。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于1946年制定了《教育宪法》规定“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的15%,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的25%,在市、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的35%”。有资料显示当时普通警察的月薪为2块银元,县长为20块银元,而一名国小教师一个月可以拿40块银元,比县长待遇还高。但由于当时物价飞涨,法币贬值,又改发金银券。教师生活处境依然困窘。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的薪资待遇逐步改善。1949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以实物为基础,以货币这算。公办教师每人每月60公斤至90公斤大米,人均65公斤,初中教师为80公斤。1950年执行皖北行署新标准,城镇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大米100公斤。同时规定三分之二发大米,其余按市场价折算,发给现金。
1952年7月,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工工资标准》改实物工资为工分工资制。初中教师每月为150至220工分,折合人民币约为33至49元之间(当时每个工分折合人民币约0.22元) 小学教师为90至110工分,折合人民币约19至25元之间。
一位于1952年走上教师讲台的老师,梁婉娜,说到“那时还是解放初期,各方面条件都不好,学校没有房子住。伙食也不能自理,不过当时都在集体食堂吃饭,每月交8元钱,可以管一个月的伙食,虽然只是8元,但对于他们一个月28元的工资来说,也是相当大的一笔开支了”。
1955年7月,执行教育部《全国初等学校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实行货币工资制。中学教师平均月工资为40.86元,小学教师平均月工资为27.3元,并按级别增发地区差津贴0.94元至3.52元不等。
这样的工资标准,与今天相比,可谓天差地别。但当时物价也很低,大米每斤不到1角钱,猪肉7角上下,蔬菜不到4分钱。当时全国有56名一级教授,如陈寅恪、梁思成、季羡林等,每月工资345元,比小学教师高了10几倍。而当时北京的房价,在今天看来简直是“白菜价”,一套四合院,只卖几千元。一名教授,工作一年,就可以买一套四合院,中小学老师10年也可以买一套。
1960年,民办教师按级定薪。中学教师月工资最高为40元,最低22元,人均32元。小学教师月工资最高29元,最低17元,人均20.86元。
1963年,50%的教职工增加工资一级,少数人调两级。调整后,中学教师月工资47.6元,比调整前增加3.43元。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37.5元,增加2.91元。幼儿教师人均月工资34.2元,增加2.47元。
1964年春,增加民办教师补助,民办教师月工资分为28元、27元、26元、25元、19元五个等次。1965年,国家开始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5%,拨发教职工福利。
1966年,文革开始,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被贬得很低很低,称为“臭老九”。钱钟书在《围城》里面写到“学理科的看不起学文科的,学文科的看不起教书的”,可见当时教师地位之低下,其收入自然也是少得可怜。有这样一个故事,说一个人到菜市场买菜,和小贩讨价还价,好像是一斤五角还是六角之类的。小贩不高兴的说,又不是教书的,一毛钱还讲价,然而那人刚好就是教书的。教书的,穷啊。
1972年,根据国发〔1972〕90号文件精神,为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教职工调整工资,调资面为50%。1973年,镇域内有17名1967年后参加工作,工资低于一级教职工的工资从26.5元调整为29.5元,月增资三元。
1979年,按中央〔1979〕70号文件精神,为40%的教职工增加工资,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增加5.5元,中学教师月工资增加6.57元。
1980年,普通中小学试行班主任津贴,津贴标准以任教班级的学生人数的多少来核定。当年民办教师增加补贴没人每月3元。
1984年,教师工资经多次调整后,中学教职工人均月工资52.42元,小学教职工人均月工资48.12元。民办中小学教职工人均月工资分别为48.64元和45.73元。
1985年,实行工资改革(亦称理顺工资关系),实行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等组成的结构工资制。教师人均月工资比改之前有所增幅,中学教职工增长52.63%,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增长57.34%,民办中小学教职工增幅分别为52.63%和62.52%。
教师工资虽然不断调整、提高,供给办法不断修改,但总体而言,教师工资依然不高。教育部一项信息显示,改革开放之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在国民经济12类行业中,一直在倒数第一位至第三位之间徘徊。
1987年10月,国务院规定中小学教师增加原工资的10%,确定新的工资标准。同年12月,又按教师职称确定工资。按年末平均人数计算,中学教职工年平均月工资110.8元,小学教职工年平均月工资106.53元,幼儿园教职工年平均月工资105.77元。自1989年起,中小学教龄满30年的教师,退休后享受原工资百分之百的退休金。
1993年,根据国务院规定,教师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工资构成分为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工资两个部分。技术职务变动,工资标准随之变动。同时,建立每两年一次的工资标准正常晋级制度。是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教育系统平均工资要居于社会行业中等偏上水平。
2001年起,在职教职工增加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合格者,发给一个月工资总额(本人月工资的应拿工资数,称为“十三月工资”)作为奖励。考核优秀者还增发半个月,即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奖励。
1993年到2002年,国民经济行业共划分为16个,中小学教育行业工资在多数年份位于第10至14位,到2003年后,国民经济行业重新划分为19个,中小学教育行业工资仍多年位于第10至16位,一直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没能实现《纲要》中要求的居于中等偏上水平。
2004年起,教师工资中每月又增加地方性补贴和教育教学考核奖400元。另外,教师还享有公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生活困难补助等其它经济待遇。
据统计,从1984年至2004年的20年间,中小学教师的年平均工资增长了10.9倍。可以说,教师工资的增长主要在改革开放之后。
2006年年底,全国事业单位开启工资改革,明确了教师工资的结构是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教师的工资差异主要取决于职称级别的差异。
如今,10年过去了。在教师工资增长的背后,我们不能忽视一个无比沉重的事实,那就是广大农村教师的工资,与城镇教师的工资相距甚远;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同一地级市里,市县差距悬殊。这些差距,是每一位教师心头的痛。特别是农村教师,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使得许多教师不愿留在农村,进一步加剧了教育的不平等。
为了支持乡村教育发展,使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除了加大财政投入,还出台了很多的计划和规定,从政策层面对农村教师予以支持。特别是去年出台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更是被称为史上最无争议的涨薪计划。
教师工资,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工资,历经无数的变革、调整,如今终于尘埃落定。乡村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终于不低于同级县镇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了。随着党和政府不断向乡村教育事业倾斜,相信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乡村教师的待遇都会越来越好。
(教育头条实习编辑:蔡丙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