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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设立“双减”问题专门举报平台

来源:教育头条 | 时间:2021-08-30 11:35:55

导读:教育部今天(8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教育部今天(8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据介绍,加强“双减”督导,是中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的明确要求,是推动“双减”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双减”督导措施和开展的工作,主要有六项。


(一)把“双减”督导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

  将“双减”督导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系统部署。要求各地督导部门将“双减”政策落实及成效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评价,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设立专门举报平台,通报典型违规案例,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国家督学、学校责任督学明察暗访,开展常态化督导;约谈、通报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严格依规问责。


      (二)建立“双减”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

        印发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起,每两周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比例、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等8方面内容共计21项指标,涵盖了“双减”工作核心要求。各地从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半月报,第一期于本月30日前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汇总分析各地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印发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呈报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抄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督促各地聚焦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通知》还明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设“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要直接在有关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三)将“双减”工作纳入省级政府履职督导评价

  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对2021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作出部署安排,明确将省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双减”纳入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双减”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作为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考评。在综合考虑各地自查、监测评估、信访举报、地域分布等因素基础上,拟于11月抽取7个省份开展实地督查。我们将在省级政府履职国家督导报告中专门反映各地“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在分省反馈意见中重点反映“双减”目标达成情况。


(四)设立“双减”问题专门举报平台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微言教育”“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教育发布”客户端开设举报专栏,受理群众对学生作业负担重、学校未依规开展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无证照培训、虚假宣传、超标超前培训、超期预收费、违规高收费、退费难等问题的实名举报。目前已收到8000多条举报。下一步,我们将分省归集有效举报问题线索,印发督办通知,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相关省份核查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我们将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进行实地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情况。



(五)发布预警提示家长校外培训缴费风险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先后于开学不久的3月和进入考试季的5月,发布了2期校外培训风险预警,提请家长注意选择有资质正规培训机构,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提请家长警惕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炮制噱头高额收费,维护好自身权益。9月开学后,我们将在梳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半月通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普通性、趋势性问题,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公布虚假宣传、无资质运营、卷钱跑路等机构名单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六)组织开展实地督查
  按照“全面覆盖、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压实责任”的总体要求,于6月组织国家督学重点对全国各省(区、市)“双减”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这次督查,除国家督学外,特别邀请了25位媒体记者作为特邀督导员全程参与。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发现的问题,逐省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明确要求,并将视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层层压实督导责任,加大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推动“双减”政策全面落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校外培训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显著减轻。


来源:教育部

编辑 | 刘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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